课题(项目)资金使用标准
2021-08-09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读懂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基金会经费管理,参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号)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540号)等,并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各类经费标准。

一、 劳务报酬范围包括专家报告与讲座费、咨询费、评审费、稿酬以及其他形式发放的劳务报酬。

(一)劳务报酬标准(税后,下同)

1、报告与讲座费:指邀请专家进行各类与课题相关的学术讲座、形势政策报告讲座和其他讲学、讲座等发放的劳务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副高级技术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专家报告与讲座费,按学时支付,每半天按4学时计算。

2、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活动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会议、现场访谈或者勘察、通讯三种形式。以会议形式、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组织的咨询,院士、全国知名专家不高于3600元/人天;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高于2400元/人天;其他专业人员不高于1500元/人天;

超过两天的,自第三天起咨询费按上述标准减半发放。

通讯形式咨询按次计算,每次按照上述标准的20-50%执行。

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本课题组成员以及履行项目管理职务行为的相关工作人员。

3、评审费

专家评审费按照通行标准发放,原则上不高于咨询费的标准

4、稿酬

本基金会支付稿酬为一次性基本稿酬:指按作者所编写并被采用的字数,以千字为单位向作者支付报酬。

基本稿酬标准,依据国家版权局制定《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标准执行,每千字80~300元,注释部分参照该标准执行。支付基本稿酬以千字为单位,不足千字部分按千字计算。 支付报酬的字数按实有正文计算,即以排印的版面每行字数乘以全部实有的行数计算。末尾排不足一行或占行题目的,按一行计算。

5、劳务费:指在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非课题组人员的劳务费用。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以及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确定。

(二) 上述劳务报酬标准是各类劳务报酬发放的上限,各项目(课题)组根据实际工作量在标准限额内发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基金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原则上采用银行转账方式,不得发放现金。

(三)劳务报酬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4个小时算半天,8小时算一天。不到4小时按4小时计算,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8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二、在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交流、考察调研等活动而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一)差旅费标准

1、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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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城市间交通费

课题组及邀请专家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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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3、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费是指项目(课题)组成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市内交通原则上选择绿色出行方式,鼓励乘坐公共交通或者拼车。项目(课题)组专家成员可乘坐专车。

4、伙食补助费

伙食费是指项目(课题)组成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的伙食费用。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西藏、青海、新疆按每人每天120元,其它地区每人每天100元标准包干使用。

项目(课题)组专家成员伙食补助费标准在此标准上浮50%执行。

5、计算标准

项目(课题)组成员出差期间按规定可领取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议和培训的相关标准。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标准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

如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参加了食宿自理的培训,住宿费和伙食费可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如培训期间因工作需要发生了市内交通支出,可按差旅费管理规定报销。

(二)会议费标准

课题组及邀请专家组织召开培训、研讨、座谈等形式会议产生的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

1、会议嘉宾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发生的住宿费、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报销。

2、会议期间伙食费人均定额标准(含酒水及服务费用)为:

(1)参会嘉宾150元。如却因工作需要,参会嘉宾有随行人员的,可按级别报销1-2名随行人员的伙食费用,标准同嘉宾本人。

(2)课题组内专家及研究人员,如确实参与研究讨论执笔的研究人员,伙食定额标准同参会嘉宾。

(3)会议期间临时聘用会务、摄像、志愿服务等工作人员伙食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

3、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市内交通支出,凭票报销。

4、其他会务费用支出范围包括:办公用品、耗材购置费用,会议文件印刷、会议嘉宾及工作人员的制证费用等。

各课题组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会议预算管理。

各项目(课题)组应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费用标准执行。在标准以内的费用,据实列支;确因特殊情况超标的费用,由各项目(课题)组提出意见,报秘书长批准后执行。